饮食服务中心 食堂燃气安全管理制度

作者:发布时间:2023-04-01浏览次数:645

饮食服务中心

食堂燃气安全管理制度

 

为保证食堂工作安全进行,保障员工及教职工的生命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所有员工要认真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,经常参加消防知识讲座,按学校要求积极参加消防演习。

二、所有员工必须熟悉消防知识,掌握灭火方法,做到发生燃气泄漏或火灾时能够有效迅速处理。

三、食堂管道燃气应按照消防重点部位做到定点、定人、定时间、定措施管理,结合食堂的实际情况,制定处理燃气泄漏、火灾事故应急方案。

四、所有食堂员工必须熟悉燃气管道的走向及各开关的位置,以备应急处理。各班组长负责带新员工熟悉燃气管道的走向及各开关的位置,做到人人熟悉,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有效处理。

五、树立安全意识,所有员工必须严格按照燃气安全操作规程操作,不得违反,

六、各食堂设有兼职安全员,职责是检查燃气使用安全,检查消防器材是否正常使用,提醒员工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。每餐下班前仔细检查燃气关闭情况,并做好相关记录。若发现问题,及时处理。

七、厨房人员上班前,不要急着开灯(包括电器开关),应先闻一闻是否有燃气气味。如闻到燃气味,不得开电闸,以免引起着火或爆炸。

八、使用燃气前,应先打开风机将炉内的废气(余气)抽走,确保无燃气泄漏后才能点火,才能打开炉的大火气阀使用。

九、熟悉安全操作规程,使用厨具应该按照厨具使用说明书和指示标志操作。

十、下班前应该关好炉前总开关,并检查有无泄漏,做好关阀记录,确保燃气无泄漏方能离开。

十一、定期检查燃气设施,及时发现问题,发现问题后做好相关处理。问题较为严重的,上报食堂负责人及时处理。

十二、燃气设施(表、调压设备、阀)附近不得堆放易燃、易爆及有腐蚀性的物品,不得堆放杂物及用管道作为受力点,不能封闭、遮盖燃气设施,不得挡住、涂改燃气方向指示标志,保持管道设施清洁。

十三、经常性检查炉底管道有无腐蚀,胶管(点火棒)有无龟裂、老化、穿孔,甚至断裂的情况,发现其中之一情况,要及时报告。

十四、厨房内不得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燃料的火源,

十五、每年对总阀后的燃气管道、炉底管进行保养,防止管道设施腐蚀。

十六、若发现燃气使用压力异常、泄漏等情况,应立即停止用气,切断气源,关闭炉前总开关,杜绝各种明火及静电产生。

十七、在表阀或调压总阀不能控制的情况下,先疏散食堂员工,然后通知燃气公司处理。

十八、厨房应配备有效的灭火器材。

十九、燃气一旦失火,千万不要慌张,切断气源,关闭炉前总阀、表前阀或调压阀。及时疏散人群,保护人身安全。

二十、本制度自2023年4月1日起试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