饮食服务中心 托管食堂管理规定(修订)

作者:发布时间:2023-04-01浏览次数:112

饮食服务中心

托管食堂管理规定修订

 

为保证托管食堂正常运营秩序,提高饮食管理水平和保障服务能力,特制订本制度。

一、监管范围

听荷轩餐厅(第一学生食堂)、怡然居餐厅(第二学生食堂)。

饮食服务中心负责对托管食堂进行监管考核,接受食堂工作人员和师生员工的投诉。

二、管理规定

1.托管食堂管理实行“承包负责制”,即由承包托管单位对本食堂饭菜质量、卫生状况、就餐环境、员工配备等全面负责,并对发生的问题承担相应责任。

2.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合同要求,服从管理。

3.负责为学院师生员工提供一日三餐,执行规定的营业时间。

4.严格执行学院物资采购制度,食品原辅材料实行联合采购,统一报帐,杜绝私自采购。

5.严格执行学院物资验收、仓储制度,所有食品原辅材料必须做到可溯源性,确保食品安全。

6.供餐品种多样、风味兼顾、味口适中。确保中、低档菜不低于70%,1.5元及以下低价菜肴至少6道。食品必须新鲜、安全,无污染、无变质、无发霉,过夜变质食物严禁使用。

7.烹调菜肴时,肉、鱼、豆类菜肴做到烧熟煮透,隔餐菜应回锅烧透。在遵守《食品安全法》的基础上,不得使用违禁食品原辅材料(以食药监督局及学院相关为准),降低味精、食品添加剂等非必须调辅料的使用量。

8.厨房操作间内的设备、设施及用具等应实行“定置管理”,做到摆放整齐有序,无油腻、无灰尘、无蜘蛛网,地面做到无积水、无杂物。

9.餐厅要清洁、卫生、通风,采取多种有效措施,定期、不定期开展消灭蚊子、苍蝇工作,应采用防蝇门帘、纱窗、电子灭蝇器、灭蝇纸、灭蝇拍、定时喷撒药剂、收残桶加盖、垃圾及时处理等各种防护措施,将餐厅蝇蚊污染减低到最低限度,努力做到无苍蝇、无蟑螂、无飞虫;做好防鼠工作,杜绝老鼠接触加工后食品的可能性。

10.餐桌摆放整齐、表面无油渍,经常清洗;地面、门窗保持清洁,每天及时清洁,每周大扫除一次。

11.餐具使用后要按餐具洗消程序清洗干净,不得有洗涤剂残留,每天消毒二次,并有记录,未经消毒不得使用;消毒后的餐具必须贮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中备用,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,并有明显标志。

12.食堂相关工作人员要待师生用餐完毕,清理好桌面,打扫好卫生后方可离开。

13.严格遵守食品留样相关规定,按时、足量留样,留样保管得当,记录完整规范。

14.食堂要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员,负责对食堂的安全管理(食品安全、生产安全、消防安全)。加强对进出后厨及售饭窗口人员的管理,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出,外来人员因食堂工作需要而必需进入厨房的要作登记,登记信息要记录完整,登记册需妥善保管以备检查。

15.食堂工作人员需持证上岗(健康证、卫生知识培训证及工作牌),每年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,出现不适合食堂工作的情况,解除聘用。

16.严格执行刷卡消费制度,不得收取现金及发放代币券。

17.每月月低盘存,由饮服中心保管员参与盘存,盘存情况必须于下月5日前报中心及学院计财处。

18.每月底申报下月经营品种、标准及价格,如有变化,单项列出,不得随意变更。

19.餐厨废弃物需按规定处理,泔水处理要与有处理资质的公司签订合同,并明确规定不得用于加工食品回流餐桌。

三、本制度自202341日起施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