饮食服务中心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(修订)

作者:发布时间:2023-04-01浏览次数:77

饮食服务中心

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(修订)

 

为保证学院正常教育教学秩序,保障师生身体健康,根据《食品安全法》等有关规定,结合饮食服务中心实际,制修订本预案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国家法律法规为指导,坚持“预防为主,积极处置”的方针,努力杜绝或减少食品卫生突发性事件的发生。

二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

本预案所称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定义为:突然发生,对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具有严重危害的食物中毒;食用感染疾病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引发或可能引发重大食源性疾患;食用被污染的食物引发或可能引发严重的传染病爆发与流行;以及人为加入有毒物质,使人体健康受到损害的重大社会影响的急性事件。

三、组织机构

1、成立学院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:

  长:薛  

副组长: 翟玮玮

  员:张  许云飞  朱劲松  李金霞  
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

主任:许云飞

成立食堂食品安全日常检查小组

组长:许云飞

成员:刘定国   张翔  沈慧敏

2、相关部门联系网络

1)省教育厅

联系电话:025-83335811

2)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
联系电话:丁剑15996189981,封荣13861551747

3)学院总值班

 联系电话:87088110

4)饮食服务中心

联系电话:许云飞:0517-87088688  13952349618

4)急救中心

联系电话:120

四、处置措施

1、食品安全事件发生,立即实施学院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并向省教育厅、市卫生局报告。学院领导小组召开会议,布置处置方法。

2、处置程序

1)老师、学生宿舍管理员或其他人员发现异常情况,立即向本部门负责人报告。

2)部门负责人核实基本情况,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报告。

3)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核实基本情况向领导小组副组长、组长报告。

4)领导小组根据事件性质、规模、严重程度,决定由指定人员向相关政府部门报告。

5)领导小组根据事件性质、规模、严重程度,要求学院相关部门采取救治人员、停止供餐、保护现场、保留证据(食品样品、相关记录等)等措施。

6)领导小组安排相关人员协助、配合相关政府部门调查、处置工作。

7)事件相关情况和处置信息由专门部门人员(如宣传部门)根据相关政府部门调查情况和结论对外公布或接受媒体采访,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公布。

8)善后处理,领导小组根据事件性质、规模、严重程度自行或配合相关政府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。

9)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事件发生原因、处理过程等情况进行总结,查找薄弱环节,采取针对性措施,防止事故发生。

五、防范措施

1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培训学习。认真参加相关专业部门开展的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培训,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学习,对学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,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。

2、强化内部检查。 对照相关法律和制度,认真开展学院食堂食品安全检查,奖优罚劣。

3、完善学生食堂饭菜留样制度。

七、责任制度

1、学院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为第一责任人,各班班主任为责任报告人。

2、事故报告制度:各班必须在事发5分钟内向学院报告,学院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,及时报告事态发展情况。

3、事故追究制度:对事故有延报、慌报、瞒报、漏报或处置不当的,要追究当事人责任;学院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须组织力量做好学生家长及亲属的安抚工作,确保扩大事态,对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,造成严重后果的,严肃追究其责任。

八、本预案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。